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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登记 |
审批时限 |
原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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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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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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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有特定管理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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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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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目标 |
确保社会保险金的征收和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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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法规: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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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办理程序 |
1、用人单位在市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领取《宁波市社会保险运作规范》,按填写说明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运作规范》,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该登记窗口。 2、经工作人员核准后,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签署审核意见的《运作规范》两份。 3、用人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应将《登记证》(副本)用玻璃框装好并挂在墙上,以备查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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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办理程序 |
1、用人单位在市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领取《宁波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按填写说明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登记表》,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该登记窗口。 2、经工作人员核准后,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签署审核意见的《运作规范》两份。 3、用人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应将《登记证》(副本)用玻璃框装好并挂在墙上,以备查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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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纳税关系在宁波市税务局征税分局的用人单位(除工商注册在科技园区的单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