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在市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领取《宁波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按填写说明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登记表》,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该登记窗口。
2、经工作人员核准后,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签署审核意见的《运作规范》两份。
3、用人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应将《登记证》(副本)用玻璃框装好并挂在墙上,以备查验。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纳税关系在宁波市税务局征税分局的用人单位(除工商注册在科技园区的单位)。
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
3、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4、开户银行帐号的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
5、地方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
出示上述证件原件的同时需随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用人单位纳税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