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区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大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08学年慈善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助学名额
(一) 高中生(职高、中专、技校)164名;
(二) 大学新生132名;
(三) 高校在读生176名
二、对象和条件:
具有北仑户籍,未能享受政府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和特困职工助学政策的边缘家庭子女和因病、因灾致贫家庭中的学生。品学兼优者优先。
三、资助金额
(一)高中生:1200元/学年,职高、中专、技校生1500元/学年。
(二)大学新生:4000元(第一批录取的另增加1000元);
(三)高校在读生:2000元/学年(被认助“彩虹助学”者2500元/学年);2007年“彩虹助学”学生,仍须本人提出申请,未被继续结对的,享受高校在读生助学标准。
四、资助企业
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生助学金由宁波联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中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贝发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永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宁波碧胜车材有限公司冠名基金提供。
大学新生助学金由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浙江球冠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北仑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宁波电业局北仑供电局、宁波华光不锈钢有限公司、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北仑联谊会、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冠名基金提供。
高校在读生助学金由社会认助人和“慈善一日捐”资金提供。
浙江万向基金会助学名额不变。
五、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慈善助学须带以下资料:
1、高中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当年成绩报告(新生须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大学新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高校在读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读高校学生处评语,当年成绩报告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学生所在社区(村)慈善工作站或街道(乡镇)慈善分会。
(三)受理申请截止时间
1、高中生及高校在读生:2008年7月20日。
2、大学新生:2008年8月15日。
望助学对象按区慈善总会《慈善救助工作程序》,积极配合本会开展助学活动。
宁波市北仑区慈善总会
2008年6月11日
附各慈善分会联系电话:
新 碶:86785398 大 碶:86786199 小 港:86785733
戚家山:86786048 霞 浦:86787155 柴 桥:86787058
白 峰:86788073 春 晓:86788180 梅 山:86788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