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联合发布通告,从2月1日起,市老三区部分道路泊车实行咪表管理收费,首批推出的有2000个泊车位,而驾驶员明天即可购买咪表IC卡。
咪表收的是占道费
泊车咪表管理是指通过电子咪表的计时方法,对停放在道路上施划的停车泊位内的机动车,实行IC卡刷卡收费的管理方式,其收取的是占道费,并不是管理费、保管费。根据规定,咪表停车收费统一上缴财政,由财政部门按收支两条线实行统一管理。
目前,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共有道路停车泊位3600个,此次首批推出的是其中2000个,主要分布在中兴路、甬港南(北)路、江东南(北)路、惊驾路、大步街、新河路、东渡路、苍松路、孝闻街、槐树路等路段。根据规定,对按规定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尚未实施咪表泊车管理的,不得收取停车费。
市区实施咪表管理的路段目前设置两个收费等级区域。一级区域为:自解放桥起,经解放北路—解放南路—兴宁桥—兴宁路—彩虹南路—彩虹北路—中山东路—曙光路—姚隘路—甬江大桥—甬江—新马路—大庆南路—解放桥所包围的区域(含包围圈道路)。二级区域为除一级区域以外的市区范围。
一级区域的收费标准为:白天,小型车每辆每小时4元,大型车每辆每小时8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夜间(2130至次日早晨730)小型车每辆每次4元,大型车每辆每次8元,停放2小时以内的减半计收。二级区域的收费标准为:白天,小型车每辆每小时3元,大型车每辆每小时6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夜间(2030至次日早晨730)小型车每辆每次4元,大型车每辆每次8元,停放2小时以内的减半计收。
不得擅自设停放点
根据通告,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设置机动车停放点,或者擅自施划临时停车线;不得擅自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
有关部门鼓励单位和个人车辆到室内或者路外公共停车场地停放。除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进行作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作业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也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一旦被查获,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驾驶员要服从指挥
在咪表泊车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驾驶人应服从泊车咪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车辆应当在道路右侧施划的标线内停放,一车一位,按规定方向依次停放,不得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泊位停放。车辆停放后,即时关闭车窗、锁好车门,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自行做好车辆停泊的安全防盗工作。按咪表上所示的程序操作,刷卡启动停车开始时间,车辆离开时再次刷卡,确定车辆停放时间,并按规定缴费。
驾驶人不得有以下行为:不按规定刷卡计时,或者使用无效收费卡的;拒不缴费,或者驾车逃离现场逃避缴费的;停车时间连续超过5小时,或者超过白天规定停车时间仍不来办理缴费手续的。
没有IC卡不能停车
根据规定,在咪表泊车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必须使用IC卡按规定刷卡缴费,没有IC卡的不能停车。若属于大型车辆占用多个车位的,应刷缴实际车位的占道费。另外,现场巡管人员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让驾驶员停车,驾驶员如有发现应向有关部门举报,电话是81981111。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初次使用咪表IC卡前,务必认真阅读IC卡背面及咪表上的使用说明。咪表双面指示车位状态,无闪烁代表车位空,可以泊车;绿灯闪烁代表车位已占满,不可泊车。停车时根据所停车位及咪表上箭头选择相应车位按键,咪表提示“左/右”和“请刷卡”后,将泊车卡靠近咪表刷卡有效区,咪表将依次显示卡内余额、未结算次数、可停车时间、当前时间、费率等,相应车位指示灯开始绿色闪烁后才能移开泊车卡,完成第一次刷卡操作,离开时再次如上操作。
咪表采用两次刷卡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咪表采用两次刷卡,离去时务必进行第二次刷卡结算,否则将按每次20元进行补款;当选择车位咪表出现故障提示无法使用时,请联系现场巡管人员并另选正常咪表停车;若按键后刷卡操作不当,咪表将提示“请重新刷卡”,请即时将泊车卡靠近咪表刷卡有效区完成刷卡操作。
咪表收费实行夜间按次收费,白天按时收费,按时收费每次最长准停5小时。若停车时间可能超过5小时,切记在5小时内进行第二次刷卡结算后再重新刷卡,否则咪表5小时自动复位后将按停车不刷卡处理。
这些地方可以买卡
咪表IC卡面值分为50元、100元、200元等几种金额,驾驶员在购买时不需要缴纳任何押金,可以直接向咪表巡管人员购买,也可到周宿渡路105号的市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咪表停车服务部购买,联系电话是81981111。对于集团购卡的,该服务部将上门服务销售。
另外,为方便群众,市交警支队下属的车管所,第一、第二、第三车辆检测站,海曙、江东、江北三个交警大队,各自的服务窗口也将代售咪表IC卡。1月27日起,有需要的驾驶员就可以在上述代售点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