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2204
法定实施许可主体名称:宁波市卫生局
实际实施许可主体名称:宁波市卫生局
责任处室:中医与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处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许可申请人种类:企业 事业 公民个人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年检情况:定期年检
设定依据:法律
申报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申报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影印件及副本;
2、从事许可事项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受理地点: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许可程序示意图:
咨询电话:87185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