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种类和使用范围
我市地税发票按行业和用途分为11类70多种,主要是:
(一)综合类:主要包括发票换票证,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等。
(二)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交通货物运输发票和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等。
(三)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
(四)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和门票。
(五)娱乐业:娱乐业统一发票和舞票。
(六)服务业:主要包括饮食业、旅店业、典当业等。
(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八)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和房地产开发销售专用发票。
(九)邮电通信业:主要包括邮电通信业通用发票和移动电话话费专用发票等。
(十)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
(十一)其他发票:主要包括营业税通用发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发票等。
发票防伪
我市发票的发票联和货运发票的抵扣联采用全国统一的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印制,即用全国统一发票专用水印纸印制发票联和抵扣联,并使用大红荧光防伪专用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货运发票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票面正中用无色荧光防伪专用油墨印制税徽和Z、J、J、T英文字母组成的图案,饮食业定额发票在发票联票面正中用无色荧光防伪专用油墨印制税徽和N、B、D、S英文字母组成的图案。
发票领购证办理
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应在办妥税务登记事项后,指定一名发票管理员,并提供管理员的身份证、免冠照片一张、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表、单位印鉴及税务部门认定需出示的资料(如联托运企业需提供宁波市联托运行业经营权报备表;货运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代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的证书;国际海运企业提供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并持宁波市航运管理处《国际海运企业通知单》;水路运输企业需提供宁波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需提供劳动局或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到发票审核窗,填写《购买发票(收据)申请表》(一式一份),由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及经营范围,核发发票准购证,并核准其使用发票种类,每次限购数量及购票方式。
发票购领
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应由发票管理员凭发票准购证、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规定购票方式到发票发售窗购买。
具名发票办理
(一)、纳税人申请印制具名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已办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
2、财务会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3、能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纳税人需要或平均年营业收入在100万以上且发票平均月使用量在100本以上。
(二)、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能印制具名发票:
1、个体工商户以及营业税实行定额征收或所得税实行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或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
2、新办企业经营期不满一年的;
3、对使用广告、货物运输、饮食业定额、出租车发票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申请印制具名发票的手续;
1、用票单位凭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自拟发票样式(必须符合统一发票的设计规范和大小)到发票发售窗领取并填写《纳税人自印发票收据申请表》;
2、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对纳税人自拟发票的名称、样式、联次、面额、用量使用范围进行审核。
3、纳税人具名发票的印制以6-12个月的使用量为限,并在发票联次上印明“X年X月底前有效”字样。
发票核销
纳税人发生税务登记注销、停业或者由于发票换版及其他须缴销发票的情况时,对未使用过的发票应填写《上交发票收据清单》,持《发票准购证》及需上交的发票,交发票发售窗审批,发票发售窗审核无误后收缴发票,在《发票准购证》上加盖作废章戳后退还纳税人,在《上交发票收据清单》上签署意见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由税务机关留底备查。
门征发票开具
(一) 适用范围
1、 不符合发票领购条件的外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纳税人;
2、 纳税人临时发生其核准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收入;
(二)操作程序
1、外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纳税人门征发票开具
外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纳税人持国家金库宁波分库地税经收处盖章的《税收缴款书》第一联和《建筑工程款收入纳税申报表》到发票审核窗开具“浙江省宁波市建筑安装发票”。
2、其他纳税人门征发票开具
其他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应携带有关合同(协议)、《税收缴款书》(第六联)、经办人员身份证到发票审核窗开具“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