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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


2008-03-08 12:21:08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 【】 【


    1、公民在死亡30日内,凭死亡医学证明或遗体火化证明、死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因长期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凭人民法院判决书向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
    3、执行死刑、狱内死亡,凭看守所或法院证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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