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仑狐便民首页 >> 办事指南 >> 出入境办理 >> 因私出国护照(换发、补发)办理

因私出国护照(换发、补发)办理


2008-02-22 13:16:25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 【】 【


办事名称: 申办因私出国护照(换发、补发)办理
办事机构: 市公安局
类别: 出境入境
办事指南:

  1、申请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2、受理机关: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3)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出国申请表;
  (4)如已持有因私护照需上交(不论是在何地办理也不论是否过期,如尚未过期按护照换、补发办理);
  (5)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市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6)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护照补发(换发)所需材料
  1、申请对象: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2、受理机关:
  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3)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护照补发(换发)申请表;
  (4)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地市级以上报纸)。
  (6)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原护照;
  (7)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4、几点说明:
  (1)护照遗失的,自向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方予补发;
  (2)护照被涂改、损坏的,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方予换发。
  (3)根据《护照法》规定,新版护照不办理延期。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1、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1人。
  2、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3、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4、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证件照尺寸:48毫米×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注 意 事 项
  1、申请表各栏目请用黑色或蓝黑墨水按申请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字迹清楚、整洁,内容完整。
  2、材料递交齐全后可通过拨打电话:87062505查询办理证照结果,办证期限为15个工作日(通知补交材料以及发函调查时间不计在内)。
  3、由申请人本人提交材料和领取证照,领取证照时应携带本人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70周岁以上人员和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可由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代为办理。

表格下载: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注意事项:

宁波市公安局  
地址: 宁波市中兴路658号
邮编: 315010 
电话: 0574-87062000
传真: 0574-87062024
网站地址: http://gaj.ningbo.gov.cn

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新开设了两门外线咨询电话:87758210、87758211






  相关文章
评论
问答
  如果在仑狐便民频道没有找到你需要的信
息,欢迎到仑狐问吧请其他网友帮忙
   
 
驾照遗失怎么办?
新生儿如何上户口?
办事指南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
·房屋转移登记(买卖、交换、赠与、转让)
·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分家析产、判决等)
·房屋变更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
·拆迁安置房登记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损毁补发
·房屋按揭登记
北仑社保
·北仑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
·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
·关于换发《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通知
·宁波市养老保险新政策补充规定
·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
旅游线路
·雁荡山、锦绣黄岩、古长城二日游
·全包价横店影视城二日游
·森林假期——天台一日游
·溪口一日游(全包价)
·普陀山二日游(全包价)
·普陀山一日游(全包价)
·上海科技馆二日游(挂三星)
·苏州、无锡经典二日游
·厦门双飞休闲三日游
·天天发——普陀山一日游(全包价)
仑狐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会员注册产品答疑客户投诉

Copyright © 2003-2008 LUNHU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仑狐传媒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500232号 网友服务热线:0574-86868000 网管邮箱:Webmaster[a]newbeilun.com